- 2020道路救援收费标准?
- 2021浙江省高速上换备胎收费吗?
2013年11月9日,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高速拖车等救援服务收费的最高限价。规定:故障事故车型按照国家标准分为7类,从“7座以下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直到“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以及二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不同的车型对应不同的收费标准。
如40座以上客车,10吨-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基价为600元车次,作业费为25元车公里。
拖车费。
拖车费用是按照车辆的等级划分的,主要分为6种类型,一类车是最便宜,10公里以内起步价为350元,每多1公里加收10元钱,费用还是比较合理的,二类车起步价是450元,每公里加收15元,三类车、四类车起步价分别是500元和600元,每公里加收20元和25元,五类车和六类车是最贵的,起步价是700元,每公里加收30元。
吊车费。
吊车费用也是按照车辆的等级划分的,也是分为6种类型,其中,一类车到四类车的费用分别是400元、800元、1200元和1600元每车每次,而五类车和六类车的费用是2500元每车每次。
这些费用标准化之后,收费情况就大幅度的降低,而除此之外,吊车费用还有一些细节的优惠,比如,同时用了吊车和拖车,那么吊车的费用就是半价,如果用了多个吊车,那么每个吊车都可以打6折,从费用上来说,确实减少了大家的开支。
除了这些,在新的标准中还有其他的规定,比如换个轮胎只要50元,全部更换的话只要150元,相当于以前的收费标准,至少便宜了5倍左右。
为进一步规范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确保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浙江省定价目录》等规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调整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
01
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或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以下统称救援者)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救援者不得收取拖车费用。
02
高速公路吊车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车辆抢修等其他高速公路救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03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 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收取。开展救援服务前,救援者应向被救援车辆当事人明示救援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与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 救援服务事项、施救时间及地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及监督电话等。收费时应向被救援车辆当事人提供结算清单及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
04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救援服务的管理,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通过签订协议、考核、回访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确保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正常有序开展。
高速公路上爆胎了换个备胎300左右。
高速轮胎爆胎救援方式可以采用拖车将车辆拖至维修厂处理;如果有备胎,会更换上备胎行驶至修理厂处理。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直接***用拖车这种救援方式。而高速爆胎救援具体的收费需要根据车型、路程、救援时间、省份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小货车及汽车,10公里300元左右,如果是是大货车或客车会贵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