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外线臭氧灯真的有用吗?
-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可怕?
紫外线臭氧灯真的有用吗?
有用。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紫外线灯杀细菌真的是有效的,而且一万个放心杀细菌能手,我有个实际例子来说明一下,我父亲住院其间,我看到一位病人出院人走后,护士就拿一盏紫外灯把病人床罩起来,把紫外灯放在里面45分钟细菌杀光光干净利落。因此紫外灯是杀细菌强有力的武器,所以说;通过调查研究才能够发言,看到了实际情况说明真的事实。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可怕?
话说王皇后和萧淑妃被废了以后,就被囚禁在后宫的一处密室中,密室四面高墙,且没有门窗,只有小门上开了一个小孔,算是名副其实的小黑屋。
两人被囚禁在里面,昼夜不见日夜,只能终日以泪洗面,互诉悲苦。
有一天,唐高宗李治想起了昔日的两位爱人,就在内监的引导下来到了密室,见到密室这般模样,就动了恻隐之心,而两人一听是皇上来了,顿时喜出望外,道:“陛下幸念畴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伤感之下的唐高宗,泪眼朦胧,遂答应道:“朕即有处置!”
消息传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大怒,等到唐高宗离去,武则天就杖责王皇后、萧淑妃各一百,打得两人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下令砍断两人的手足,同时将两人装在酒瓮中,让酒渗入骨头而死。即为骨醉之刑。
先打一百大板,接着砍去手足,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这事可靠性有多高呢?
骨醉之刑的描述见于《新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初,诏旨到,后再拜曰:‘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至良娣,骂曰:‘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后闻,诏六宫毋畜猫。武后频见二人被发沥血为厉,恶之,以巫祝解谢,即徙蓬莱宫,厉复见,故多驻东都。”
研究唐史的书籍主要有四本:成书于五代时期的《旧唐书》,北宋的《唐会要》、《新唐书》以及《资治通鉴》。
如果说,要拿一个刑罚与“人彘”相比,恐怕只有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了。
历史上,“吕武之名”由来已久,除了她们过人的政治把控力,还有一个特色,在刑罚方面,要说他两是状元和探花,恐怕没有人反对。看到题主的题目,我就想起了吕后发明的“人彘”之刑,就是“人猪之刑”,想象一下,把人变成猪,恐怕只有吕后能干的出来了,和她齐名的武则天,更是有过之无不及。下面,小雪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武则天的骨罪之刑。
要说能体验武则天的骨醉之刑,恐怕世上也只有王皇后等三人了
武则天发明的刑罚可多了,记得《神探狄仁杰》中,吕中老师饰演的武则天入门三分,非常的经典,剧中武则天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把她拉出去千刀万剐、剁成肉泥!或者就是,拉出去五马分尸、五马分尸!
而关于武则天刑罚这块,《新唐书》、《资治通鉴》中也多有记载。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
看到了吗,武则天在登基称帝以后,发明的酷刑可以说非常的残忍,最著名的,就是和王皇后之争,她把王皇后最后逼到什么程度,据史料记载,王皇后被武则天打了一百大板,把王皇后的眼珠子挖了出来,然后手和脚都被砍掉之后,扔到了水缸之中,想想都受不了,更何况深受这种惩罚的王皇后了,这就是著名的骨醉之刑。
据记载,骨醉之刑就是把人的舌头、耳朵、四肢割掉,然后用刀把人的肉割去,只剩下骨头,再扔到水缸之中,疼痛到死。
武则天的“千刀万剐”和“骨醉之刑”,与吕雉的“人彘”相比,简直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据史料记载,吕雉把自己的情敌戚夫人做成了人彘,而人彘就是把人的四肢砍掉,用毒水把嗓子毒哑了,耳朵失去听力,不能说话也听不到声音,可以说非常的残忍,最要命的,受刑之人不会立即死去,戚夫人在吕雉的药水 供养之下,生不如死的活了一年多时间,最后才悄然死去。
相比之下,武则天的骨醉之刑有过之无不及,小雪在想,古有华佗刮骨疗毒,今有武周凌迟和骨醉,这种刑罚,除了武则天之外,谁与争锋。
在这里,小雪在普及一点,就是武则天在位时,除了她自己发明的“骨醉”外,还有“三豹”首创的“驴驹拔橛”、“犊子悬车”、“仙人献果”、“玉女登梯”及周兴的“瓮”刑,索元礼的“铁笼”,来俊臣与索元礼联手的十大枷刑。
想想,如果武则天是怎么一步步的登上大宝的,就知道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的不同!
文/小雪历史微鉴,古事新说,快意江湖!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
一代女皇武则天,中国唯一正统的女皇帝,也是继位年龄最大即67岁,寿命最长的皇帝之一即82岁,与汉朝吕后合称为“吕武”。
***剧中的武则天
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鼓励民间告密,在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自危的局面。同时,重用酷吏周兴、来俊臣,发明了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刑罚,如瓮刑、玉女登梯、俱五刑、棍等等刑罚,再加上继承之前朝代的酷刑,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武则天确实下了不少功夫。
***剧中王皇后
而其中较为出名的就是武则天还发明了一种叫骨醉的刑罚。名字听起来还蛮有诗意的,如果不知道的话,根本与酷刑联系不上,但是它确实是一种酷刑,其中的残忍是让人无法想象的。这种刑罚武则天只对两个女人实施过,即王皇后和萧淑妃。
***剧中的萧淑妃
在武则天受宠之前,唐高宗李治已经有了王皇后和萧淑妃,而且很受恩宠,于是武则天为了争宠,而设计陷害王皇后和萧淑妃,导致两人被废,移居別院。一日,唐高宗突然想起两人,于是亲往看之,两位夫人看到皇帝来看她们,心中生出了希望,当李治看到两位夫人居住的环境,心生歉意想让她们重见天日。
此事让武则天知晓,她怎么能容忍再把她们俩放出来,自己好不容易才得到这样的结果。于是私自将二人提审,命左后对两位各杖责一百,对于宫内柔弱的女子来说,一百杖责已经让她们血肉横飞了,但是这不能让武则天解气,她命人断去二人的手脚,之后将她们放入一个大坛中,最后向坛中倒满酒浸泡。